国际青少年领袖发展部章程
第一章 总章
第一条 名称
名称:国际青少年领袖发展部
第二条 简介
·为维护国际青少年领袖发展部(以下简称“发展部”)和加入发展部的各国青少年会员(以下简称“会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发展部及发展部会员的入会和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执行依据。
·本发展部的一切活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三条 宗旨
·本发展部的服务宗旨是为了引进全球的优秀艺术人才,推动新加坡未来100年艺术文化发展。发展部通过出资培养未来的艺术人才,来促进新加坡的文化艺术传承,提升青年艺术家的艺术价值,展示个人的艺术才华。并致力于构建全球青少年交流平台,协助有障碍的青少年,帮助他们激发潜能及发展自身特殊才华。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四条
国际青少年领袖发展部的业务范围:
1、发展部承办各类文化艺术相关的比赛竞赛,以及相关方向上的线上及线下研讨会活动;
2、在网络平台上发布和传播青少年文化艺术成果
3、举办国际性比赛及短期长期培训班
4、与政府合作的艺术文化评选大赛活动,青少年艺术文化科研类活动承办
5、国际青少年优秀文化艺术研究成果评优评奖活动
6、与国内外高校合作,共同组织策划青少年艺术文化类学术研究活动。
7、青少年跨国际艺术文化交流活动承办,邀请青少年文化艺术类专家学者讲学及学术交流。
8、其他各类国际国内青少年文化艺术类的相关活动
第三章 会员
发展部使用会员管理制度,凡满足申请条件的青少年皆可申请入会。成功入会后可享受会员权益,须遵守发展部规定,具体如下:
一、申请条件
·认同拥护发展部章程
·本人有意愿加入发展部
·满足以上且年龄23岁以下的各国青少年,均可递交申请,成为发展部会员。
二、会员费用
·每人每年20美金/150人民币。
*注:国际青少年领袖发展部所收取的会员费将全部进入给国际青少年领袖发展部。
三、会员申请流程
·在国际会员中心点击发展部会员;
·填写会员申请表并缴纳会员费;
·在我的会员中查看自己的个人信息及发展部的相关信息。
四、会员权益
·会员享受优先参与发展部活动的权利;
·会员可通过发展部申请国际留学专项教育辅助资金;
·会员可预约参加发展部组织的各类线上免费课和公益直播课;
·会员可在发展部部得到国际上最权威,最可靠的测评,比赛,学习交流信息;
·会员可在发展部平台上预约国际展览,预约国际假期活动,预约国际比赛和测评;
·会员可在发展部结识更多的国际朋友,通过活动进行交流互动,建立国际性的会员友谊;
·会员可享受每年2次“线上大师课”及发展部旗下教育机构部分课程9折优惠;
·会员可免报名费参与发展部活动一次;
五、会员义务
·会员须遵守发展部章程
·会员申请入会须如实填写会员资料
·会员有义务维护发展部名誉和权益
·会员须按时缴纳会员费用以确保正常享受会员权益
五、取消会员资格
如有下情形,发展部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且已缴纳的会员费用不予退还。
·会员违反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或法规;
·会员违反本章程条款;
·会员延迟缴纳会员费用或其他费用;
·会员利用发展部会员身份或发展部名义实施诈骗;
·会员以任何形式对发展部造成损害,有损发展部名誉及利益,或破坏发展部秩序;
·会员在申请信息中存在虚假陈述,或对会员账户有不当使用;
·会员有其他违反法律法律或者违反发展部章程的行为;
·会员本人自愿退出。
第四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五条
发展部经费主要来源:
1、会员费用
2、赞助
3、合作经营收入
4、投资收入
5、其他项目收入
第六条
加入发展部须缴纳会员年费。会员缴纳会员年费后可享受发展部会员所有权益。
第七条
发展部经费将应用公益事业或章程中规定的其他事业或业务范围中。
第八条
发展部配备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九条
本发展部的资产必须执行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执行委员会的管理与监督。资产来源属于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管理委员会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们公布。
第十条
本发展部的资产,任何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十一条
发展部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和相应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章程修改
第十二条
发展部有权力依据实际情况对章程做出修订。
发展部管理人修改或补充章程期间,本章程继续有效。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本章程生效后,在双方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因发生火灾、旱灾、台风、大雪、地震、战争或政策法规调整、互联网灾难、互联网通讯、服务器提供商等导致不能履约的不可抗力事件,由此造成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在本章程项下义务的,可根据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情况而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当不可抗力发生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及其受之影响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义务的情况以包括但不限于传真、快递、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向对方提供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有关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书面证明;
·当不可抗力事件停止或消除影响后,受其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传真、快递、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对方并恢复履行其在本章程项下应履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
第十四条
·会员应熟知并遵守本章程中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关注发展部公告信息。若发生任何违反章程或因疏忽违反章程的行为,均不得以任何借口而推诿责任;
·会员与发展部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会员加入发展部后不得私自转让、租借会员;
·发展部对会员个人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章程由国际青少年领袖发展部制定、修订,并拥有最终解释权。